岁末年初,对于马上就要过去的2007年,网吧行业有太多的欣喜与不解,网吧业主在为无新网吧竞争的厮杀而暗自欢喜;国字号连锁因为没有牌照作为交易的砝码而乱了的阵脚,开年的网吧大会把主题定在了自律的名词上,但也许一切都是关于行业发展的,对于网吧产业的价值一直没有一个较为完全的诠释,在十年后的今天《网吧经营》作为专注报道网吧产业发展轨迹的媒体,我们有责任为大家完整的解析关于网吧社会价值的每一个细节!
网吧在社会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一方面它是连接人们与互联网的重要纽带,网吧,作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特殊性服务场所,其主要是为顾客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娱乐游戏。另一方面,也是网上文化和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网吧存在的社会必然性体现在对于互联网高速发展和数字化极度普及的现代社会而言,网吧的出现解决了没有个人电脑但是对互联网有需求的问题,也给网民提供了宽带高速和特色服务的网络综合服务,网吧还为网络游戏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展示平台,并对普及互联网知识提供了社会化和大众化的服务性场所。
网吧存在的社会必然性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它的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统计,网吧电脑的利用效率是普通家用电脑的三倍以上。为此各大电信运营商、PC 制造与分销商等诸多企业都十分看好网吧市场,软硬件厂商的网吧渠道营销计划给网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商业信心。据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7 年6月调查显示,国内网民数量已超过 1.62亿,而上网电脑仅为 6710 万台。两者之间如此大差额,必将通过网吧来填补,网吧作为一个可以为网民提供廉价、便捷的互联网服务场所,其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很明显。
网吧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前提条件
网吧,作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特殊性服务场所,其主要是为顾客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娱乐游戏。对于互联网高速发展和数字化极度普及的现代社会而言他的出现第一:弥补了没有个人电脑对互联网需求的空缺;第二:给网民提供了宽带高速和特色服务的网络综合服务;第三:网吧为网络游戏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展示平台;第四:对普及互联网知识提供了社会化和大众化的服务性场所;第五:政府的相关立法会逐步规范网吧市场,给网吧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法律保障;第六:各种新型科技产品在网吧的应用给网吧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生存空间;第七:电子竞技产业的发展将需要网吧更进一步支持和协作。
真正繁荣的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它的利用效率;根据权威调查统计,网吧电脑的利用效率是普通家用电脑的三倍以上。为此各大电信运营商、PC制造与分销商等诸多企业都十分看好网吧市场。
从目前的网吧市场来看,现有的投资网吧资源大概有3000亿元左右。据有关权威部门预测,网吧市场到2007年,每年将占有600亿元的市场投资份额。
在国内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网民以达到1.62亿,仅次于网络大国美国,对于中国家用电脑只有2500万的现状,网吧就是剩余网民上网的最好选择。
网吧和网络文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网吧行业逐步成为中国一个独具特色的经济和文化领域,受到政府、社会和学界的广泛注目。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关于网吧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网吧的利害博弈、网吧监管、网吧的运营战略等问题上,多是从网吧的外部性角度出发,而基于网吧本体性的研究成果较少。基于此,我们将集中讨论网吧作为网络文化传播途径的存在形态、表现特征和功能属性做深入分析,以更为深刻地认知、阐释网吧这一网络文化传播途径的内在本质。
网络文化是一种只在因特网上流通,而较少为非网民所知的独有文化。
“网络文化”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此我们所分析的主要是指狭义上的网络文化,是指一种基于现代计算机互联网之上的新兴文化形态。它是随着现代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发展形成的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核心是在现代信息网络中注入了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并对其他文化形态产生重要影响。“网络文化”具有技术和文化的双重属性,“网络文化是由网络技术决定并界定的,这是其技术特质;另一方面,网络文化又超出这种技术的规定,使技术成为人类的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充分体现着文化的精神内涵。网络文化是技术与文化的联姻,并由此达到文化的自我超越”。为文化现象存在的计算机互联网是现代网络文化的载体。从科学的视域看,计算机互联网是一种技术手段;从交往的视域看,计算机互联网是一种沟通方式;而从人类文明进程的视域来看,计算机互联网的深层意蕴是文化的传播、交流、碰撞和更新。计算机互联网本身成为一种基于网络、有别于传统和日常生活、体现特定价值认同的新的生活方式。因此,在本文中,我们把计算机互联网自身作为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新文化现象加以讨论。网吧作为网络文化的载体,其特殊性就在于网吧承载了网络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在具有了网络文化特质的同时也具有了自身特有的形态、特征和功能。
网吧作为网络文化传播的载体,其特殊性就在于网吧承载了网络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在具有了网络文化特质的同时也具有了自身特有的形态、特征和功能。
1.网吧文化的基本形态
网吧和信息社会发展成正比例状态
网吧和网民的增加推动了网络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同样网吧也承载起了网民网络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
互联网家庭用户、单位用户和网吧用户同步增长,网民数量不断上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从1999年7月网民总数400万到2007年6月网民突破1.62亿人,用了不到8年的时间。与此同时,网吧上网人数持续上升。
网吧行业由数量发展到内涵发展,逐步完成经营方式的转轨。网吧兴起的初期,主要为用户提供上网服务。从1998年到2003年,由于社会存在着巨大的需求市场,网吧行业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全国的网吧数量、从业人员、固定资产、营业收入等稳步增长。
但从2004年开始,网吧行业在经历了一个以数量发展为特征的初始阶段后,进入到一个质量发展阶段,逐步从最初的提供上网服务发展到提供局域网游戏服务而后又发展到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完成了经营方式的转型。2004年以后,网吧行业的定位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上网服务提供商,而是向着多功能、连锁化、正规化、多样化服务提供商的趋势发展,网吧也早已不是先前的网上资源获取场所而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多功能场所,并向着更多的服务领域扩展。这种经营方式的转型为网吧提供了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1)在中国网吧在各级城市成正比例分布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是一种后发赶超型的现代化道路,具有从沿海到内地、从东部到西部、从大城市到中等城市再到小城镇渐次推进的特点。信息化首先是从大城市开始的,所以,中国网吧行业在产业数量、质量以及发展速度上都与当代城市化的发展水平和步调相一致。中国的网吧与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水平呈一种正比例分布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网吧向大中城市集中,在大城市中又向教育中心区集中。
(2)高校生青年知识群体成为网吧主要受益群体
网吧文化具有明显的青年文化倾向。在现代社会“知识爆炸”的大背景下,电脑存储使人脑“知识储量”的意义锐减,在传统社会中要通过经验的持续积累而成就的成人“代际优势”在现代信息社会已经不存在,能否“掌握信息技能”是在现代社会中生存的第一要素。由于青年比成人更容易接受、学习和利用科学技术,是科技含量最高、拥有新知识技能最多的群体,其学习的步伐与作为科技文化的网吧文化最为协调,高校在校生和青年群体成为网络文化和网吧文化的主体。
2.网吧文化的特征
网吧的文化特征是指网吧作为文化载体与网络文化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共生互补的文化特性。网吧作为一种文化载体代表着一定的文化范式,渗透于网络文化的运行之中,影响着网络文化整体的结构、价值取向和存在方式,由此形成了特定的网吧文化特征。
1.网吧文化的大众消费文化特征
因特网的诞生,是大众文化的节日。就传统媒介而言,不论是报刊还是广播电视,要么是主流意识形态的阵地,要么是精英话语的讲坛,大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因特网的诞生使大众惊喜地发现,在短短20年间,因特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大众文化的传播已经可以超越纸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如书本)的相对单一的指向性和范围确定性,借助于网吧天然的弥漫性和大众性,大众传播的范围可以以因特网信号覆盖的面积来计算,大众文化的时代正式到来。
2.网吧文化的商业文化特质
作为一种基于新技术之上的新的文化和经济形式,网吧首先是一种产业和商业性活动。以网络游戏为例,在表面的文化娱乐图景下,驱动网吧产业快速发展的是经济暗流。游戏者需要买卡,于是游戏者也是消费者,文化游戏本身成为商品。文化商品的制造者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和商业化的规律,比如迎合大众的口味,以标准化生产来接纳更多的消费者,一次性消费等,其核心都紧紧围绕利润目标,于是因特网技术在网吧终端实现了与大众文化的汇合,成为大众文化的最有前景的生产基地和营销渠道。
3.网吧文化具有独特的主体性特征
从环境的因素来看,网吧行动得以展开的“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家,而是由上千个小家庭和社区自我营造、定义并设计的一种环境”。在这一片“数字化疆土”之中,其为人们所设置的环境“条件”或为人们所提供的环境“手段”,都与现实的社会行动中的环境因素有着较大的差异。可以说,在网络空间中,信息资源和知识资本将取代人们在现实的社会行动的环境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权力、货币乃至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等环境因素而成为最基本和重要的环境资源,人们网络行动的“条件”和“手段”也将不再
按照其对权力、金钱或人际关系等行动资源的占有或稀缺程度来进行划界。由于互联网采用的是分布式的网络结构,任何政府、组织、个人都不可能统治占有它,是一个没有绝对中心的世界,所有的人都拥有网络的一部分,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没有谁是最终的管理者。在网上说任何话,做什么事都不需要承担义务和责任,甚至可以滥用自己的权利。在这里,人们摆脱了传统社会的管理和控制,进入到一个“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新天地”,往往有一种想为所欲为的冲动,个人的主体性地位被强化,个体的思想和观念具有了社会化的传播能力,个体的价值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就网络主体(网民)而言,网民的思想与现代网络意识息息相关,在网络的符号体系内,它们完成着符号的共享、交换与重构,网民的主体地位或实际地或想象地与技术主导的文化权力相关联。在网吧社会中,网民与既定的主流价值观的关系松懈了,不再依靠历史经验或生活经验进行判断,而是根据网民个人的价值取向、美学趣味进行价值选择。因此,当代网吧文化具有独特的主体性特征。
3.网吧作为网络文化传播途径的功能
网吧的存在,对现代社会的网络文化生活方式的形成和演变具有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即是网吧的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如下:
(1)对网络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引领
网吧作为网络社会中一种常见的集体性社会现象,蕴含了现代社会生活进入网络时代所出现的一种复杂的关系和结构。一方面,网吧使得个人与他人在网络上发生互动并构成一定的网络社会关系即网际关系,从而在此基础上组成网络组织、虚拟社区乃至整个网络社会;另一方面,网吧作为网络空间中一个最简单和最具象的结点,由于自身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展开和发展,这一过程最终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子系统的形成过程。
网吧具有连接个人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的超凡能力,在现代信息传播、资讯普及方面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吧文化的核心,既体现为一种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社会生活交互的过程,也体现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的社会化过程。同时,网吧作为广大网民娱乐休闲场所,具有普及计算机网络技术、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作用。网吧以及与之相应的网络化趋势,导致了人类的行动领域开始向网络和网络化社会的方向伸延,极大地更新了人们社会行动的选择项目和内容。网吧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人们最基本的网络行动方式的集中体现。网吧及其背后的网络正是通过为人们提供诸种网络行动成果的方式而展现出一种内含的网络文化价值观,从而完成了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引领。
(2)网络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潜在制度化
在网吧,不同行动者(网民)在合作、交换、冲突、竞争等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集体行动模式,这一过程可以称之为潜在制度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行动者以某种方式实现各自的利益或权利,同时也确认和建立起基本的共同生活原则,于是,网吧作为一种社会主体所依凭的技术手段和特定场域就成为网民集体观念体系的社会基础。“网民社会”进入到一种“自为”的网吧价值
体系之中,每个行动者都成为网吧社会价值体系作用下的行动者,这一过程即是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化”。这时的个体已经不是抽象的、天生的自然人,而是已经把存在于网吧的价值标准内化于自身的个体,是已经网吧社会化了的个人。网吧的这一特征包含了作为网络主体的“网民”有意识、有目的地实践的一种技术、思想、情感、仪式等因素相结合的过程,包含了不同网络行动主体就网上信息和话语主题的供给、传输、交换和讨论之间协调与冲突的互动关系,以及同一网络行动主体在网络行动的目标选择上内在角色的冲突和调适。网吧构成了一个特定的社会区域。在一般的社会行动过程中,人们所遵从的是以现实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变迁过程为基础而确立起来的一整套行动规范,这套行动规范得以建构、维系和发挥功能的基础是实体性的自然环境、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而在网吧行动中,人们所遵从的网络规范体系,却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非实体性的网络生活空间之上的。通过网吧这个结点,网络规范体系保存着与一般的社会行动规范体系之间的沟通和过渡。但在这一领域,行动主体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所遵循的一般行动规则、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念的范围,生活在这一社会区域内的个人需要制订一个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体系。埃瑟•戴森(E•Dyson)认为,“网络像任何一个家一样,它有自己的规矩,但也有一定的准则。
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掌握自身命运、在地方社区和全球社会中重新定义公民身份的机会。它也把自我治理、自主思考、教育后代、诚实经商以及同其他公民一起设计我们身份中所应遵循的规则的责任交给了我们”
(3)网吧赋予了城市社区公共领域新的存在形式
因特网为大众文化提供了有主体性意义的文化空间。网吧的出现,使传统的“中心—受众”的传播模式的二元结构被彻底解构。网吧及其背后的网络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是一个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中心、僵硬的组织、森严的等级的开放的“江湖”。虚拟身份、随便聊天、自主粘贴、自由上传、游戏时光,大众既是受众又是中心。文化学者金元浦等人通过对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网站BBS上的全部讨论文章进行分析归纳后认为,现代网络技术真正促成了一个思想多元的时代的到来。“这是因为在过去的技术条件下,思想在大范围的传播是高成本的,只有少数的人或集团才掌握足以支付其高成本的资源,因此,思想的传播就必定受这些人或集团的筛选和控制。这一点无论在何种制度的社会中基本上都是一样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信息传输的成本,使得一个普通的个人就可支付得起在大范围内传播自己思想的成本,这样,事先用不着受任何人的筛选和编辑,他只要愿意,就可以将自己的思想在极大范围内传播”。
当代网吧和网络作为一种大众媒介和大众信息交流场所,其思想多元性的作用早已超越了私人领域,实现了网吧由单纯商业场所向具有现代城市社区特征的公共领域的过渡。
四大特性体现网吧存在价值另一面
第一,网吧具有很高商业化的特征;尽管目前网吧的突出功能是娱乐,但网吧作为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感情,开展商务的全能性。另外,由于网吧的消费群体具有随机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而它的投资赢利性比其他形式的电脑上网突出。从这几点我们不难看出,需求和服务是商业性的两大特征,网吧具备了这两点,同时也具备了商业性。
第二,网吧具备平民化的特征;网吧在价格上的廉价性、操作上的简单性、消费上的可亲近性是其他文化形式无法替代的。大多案例证明,大多在技术上先进的工具和在艺术上新颖高雅的文化形式通常只有少数社会上流人物可以享用,家庭电脑和单位电脑对需求者在文化水平和经济要求上同样有较高的标准。网吧则不然,它对文化水平和经济地位偏低的蓝领、打工族和普通市民阶层是相符的、自由开放的。最近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大学生在网吧中占29.5%,城市青年工人和待业人员占30.4%,外来务工人员占18.7%。
网吧提高消费进入政策性门槛的结果只有一个,对于那些徘徊于网络大门之外,有些人甚至有可能最终成为网盲。网吧的平民化特征提醒人们,对待网吧这一新生事物,就中国消费低的现状和信息化普及的现状是不利的,而网吧对于中国现状下的信息普及是起到决定意义的。
第三,网吧独特的青年化特征。据我国CNNIC第17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我国目前约有1亿网民,其中80.3%是青年人。在网吧上网的人当中,18~20岁以下的占31%,20~30岁的占48%,30~50岁的占21%。对于上网人主要想利用网吧的多内容性、高效性、开放性、自由性的特点,在网上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互联网使用技巧,开展网远程互动交流和学习各种知识,对于青少年而言将会从网吧受益。对于经济收入低层家庭的青少年以及对于网络资源相对缺乏的偏远农村地区,网吧是实现现代青少年网络梦想的最佳途径。
第四,网吧的集中娱乐化特征。CNNIC第17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还显示,在我国1亿多网民中, 主要利用互联网来休闲娱乐的占38.9%,浏览信息的占36.8%。一项抽样调查进一步反映,在网吧中玩电脑游戏的人数占43.7%,进行网络聊天的占27.4%,欣赏音像节目的占22.8%。可见,利用网吧进行娱乐和聊天的比率在上网者中独处于绝对的地位,娱乐化的网民也是网吧娱乐化的集中体现形式。
当今的社会有许多类似网吧的问题:一面社会消费的需求,另一面确实存在现实的风险。同时利益的多元化又会使媒体和公众对于问题的看法尖锐对立,这就需要社会真正有一种在两种价值之间保持平衡的意识,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两个极端摇摆。这不仅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和立法部门更为明智和富于远见,也需要公众和媒体对待事情更为冷静和理性。
他们说
北京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
网吧只是一种社会服务场所,它不能、也不应该承受大量社会问题之重、社会舆论谴责之重;不能、也不应该因一个非法经营引发的刑事案件,遭受全行业灭顶之灾;对比同一时期一场百货商场大火,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是蓝极速的数倍以上,却并没有关闭全国百货业的事例,总觉得是另一种对新兴相对弱小产业的不公平。应对网络文化的挑战,“妖魔化”网吧、“远离网吧”都不是正确的态度。
广州宽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杨波:
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用户的激增和网络游戏行业的高速发展,都有网吧的一份功劳,无法抹煞网吧的作用。是网吧让很多对电脑一无所知的人由于游戏的需要学会了互联网的知识。网吧也占据了网络游戏销售的半壁江山,网吧不知不觉肩负起了缩小中国和世界发达国家数字鸿沟的使命。 网吧在经营过程当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已经看到了这些问题,也希望通过各种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因为这个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北京瑞得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里航:
全国大概有15万到20万家网吧,按每家网吧平均50台左右PC机计算,全国网吧拥有将近一千万台台式机。如果按电脑2到3年就要淘汰来看,一年网吧吞吐量为几百万台,而去年中国的台式机的销量大概才6、7百万台;另外,一个网吧5到10个甚至20个人,20万家网吧提供的就业岗位也是非常可观的数量;网络游戏60%是通过网吧实现的。我们大概估算了一下,去年中国的GDP大概2万亿,网吧这个产业在几乎没有政府投入的情况下,为中国GDP贡献了2%到3%的量。为信息产业贡献颇大,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众多就业机会的网吧业为什么走到了今天这样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是不是20万中国网吧业主都是白痴?是不是我们这些连锁企业都是白痴?这里面显然大家对网吧有很多误解。
网民代表赵水忠:
网吧作为网上输入和输出信息的地方,它的问题只是一小部分,很大程度上网吧问题只是整个网络问题在这个出口的反映和表现。这种反映和表现是网吧左右和控制不了的,网吧诸多问题的产生,网吧经营者当然要负一定的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样重要的是那些由于整个网络本身内在矛盾的发生而在网吧里表现出来的问题,网吧的经营者就不应当承担责任。遗憾的是,在几乎一边倒的对网吧的批评声中,这种区别被人们忽视了。这样的结果,就是网吧为整个网络问题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批评,这对网吧是不公平的。网吧对于社会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到,而且要认识到位,不能把所有的网络问题全部推到网吧身上。
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徐文伯:
作为网民上网的场所,网吧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网 吧确实存在问题,但网吧问题不能等同于网络文化问题,绝不能因噎废食,把孩子和洗澡水一同泼掉。只有正确全面地认识网络文化和网吧问题,才能找到网络问题的源头和解决的办法。
结语:十年了,中国网吧产业发展的历程可谓艰辛,我们在2007年的年末,在中国网民突破一亿大关的时刻,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网吧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